The newly revised "Safety Production Law" was officially implemented on Sep 1 and Nanjing will fully implement it Go back »

2021-09-03 | Nanjing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最高可罚款1亿元;将政府监管责任提升到与企业主体责任同等重要程度……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安全生产法》亮点纷呈,同时也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管部门有哪些创新举措,企业如何落实主体责任?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和企业,看南京如何落实新《安全生产法》。

南京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安全生产法》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明显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大幅提高了企业违法成本。“新法新增了‘按日计罚’的措施,就是要以高额的违法成本,倒逼那些心存侥幸的企业,回归到依法生产、依法经营的正确轨道上来。”下一步,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工作,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强力推动新《安全生产法》的落地落实。

新《安全生产法》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也进一步加大。市应急管理局将在创新推动“安全信用脸谱”的基础上,将安全信用等级与行政性、市场性、行业性激励惩戒措施挂钩。对安全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在减少执法检查、政策性资金扶持、优先考虑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小型场所单位则可以与税费减免等政策挂钩;对安全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和小型场所单位,将加大执法检查和随机抽查频次,通过约谈主要负责人、限制政府采购、实施市场禁入等措施,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首次将双重预防机制纳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范围,充分体现了对风险防控的重视。记者了解到,我市已在全市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6月中旬已完成3392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实现100%对账销号。

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本次修改的重点。新《安全生产法》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扩展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在我看来,新法最重要的条款之一,就是在职责内容上补充完善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具体内容。”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全部部长马德勇介绍,结合新法要求,在安全责任落实上,梅钢要求各部门均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控体系。比如,人力资源部要对新任职作业长、基层管理者进行安全履职培训;设备部也要对高危作业、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的安全负责。

Source: Nanjing Dai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