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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1 | All chapters

服务业领域可向外资开放

第一财经日报,2011年5月10日

    4月初,国家发改委会同商务部等部门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下称《目录》进行了修订,形成《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昨日,中国欧盟商会在京表示,在《目录》中,服务业许多领域可加大向欧盟企业开放。

中国欧盟商会表示,他们注意到《目录》在融资租贷、汽车工业及印刷业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在一些关键领域的规定与今年3月份通过的“十二五”规划设定的期望值仍有一定距离。

   例如,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在“十一五”之后,服务业是最急需发展的行业之一。发展服务业在“十二五”规划中也被列为工作重点之一。服务业的发展可以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同时降低单位GDP耗能。

然而,该《目录》并没有就外资企业从事服务业的经营环境进行完善,服务业许多领域仍未向欧盟企业开放。

中国欧盟商会主席大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欧盟企业在包括保险、建筑、旅游和电信等服务业领域都具有丰富的全球化经验。”“这些经验可以极大地促进劳动密集型低碳经济这一经济发展模式。”大卫表示,“一个更为成熟的服务业不仅可以拉动内需,也可为中国消费者提供更多高质量的选择。”

与此同时,中国欧盟商会欢迎此次公开意见征询,并认为这是政策法规制定过程透明化的一大进步,经过协商制定的政策法规,会受到更多在华利益相关方的广泛支持。

在上周访华时,法国欧盟事务部长弗基耶特地约见了中国欧盟商会,并谈论了欧盟企业在华运营的忧虑,弗基耶表示,希望把中国欧盟商会的工作成果做成简述,带回欧洲。据记者了解,其中的一个问题就是欧盟保险商在合资方面所受到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