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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营销带货是一种新兴的电商交易模式,对于网红直播带货法律性质的认识存在较大分歧。为了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该指导意见、网络直播营销的监管趋势和对企业营销活动的影响,中国欧盟商会很荣幸地邀请到中国广告协会副秘书长赵践,分享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规范背景和对网络直播新业态的看法,并邀请到霍金路伟律所合伙人龚英姿,在广告法、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背景下解读《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主要条款以及对企业的影响。

  • 2020-09-11 | 14:00 - 16:00
  • Zoom, European Chamber Office Beijing, Room C405 (Limited seats for members on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