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会《决定》在法治建设方面释放出积极的信号,回应了中国欧盟商会会员企业在该领域的几项重要关切点。但中国现在需要制定具体措施以在各级行政及司法机关全面落实这些决定 Go back »

2014-10-30 | All chapters

在去年公布的三中全会《决定》中,中国政府将市场和法治列为了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在此基础上,四中全会《决定》为进一步改善中国的立法、行政和司法制度描绘了具体蓝图。《决定》明确了政府对落实司法公正、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正文明执法等几项基本原则的决心。

但是上述几项原则在以往实际执行层面屡有不足之处,欧盟商界希望《决定》所反映的强大政治意愿能够促使现行的司法体系朝着更加独立、明确和专业的方向发展,为中国的商业环境注入更多确定性、责任性和透明度。

今年的《中国欧盟商会商业信心调查》结果显示,欧盟商会会员将“不确定的立法环境”以及“执法时的自由裁量权”列为在华经营所面临的主要监管障碍之首。加强法治建设、并将其指导原则全面应用于行政和司法体系,将有助于解决上述障碍,增强法律法规的可预测性和确定性,令所有市场主体获益。

中国欧盟商会主席伍德克先生表示:“中国政府在去年十一月的三中全会上已经对2020年路线图给出了明确的规划。本次四中全会《决定》所确立的加强法治的目标则是实现该路线图的决定性步骤。当下,中国应尽快让市场发挥其主导作用,推进政府依法行政。”

伍德克先生同时表示:“强调法治的重要性有助于中国实现其发展目标。加强立法和执法的透明度、遵守正当法律程序、实现司法独立是这一过程中的关键所在。这将会进一步减少腐败现象,提升市场环境中的信任度。”

 

关于中国欧盟商会

中国欧盟商会于2000年10月19日由51家在华会员公司成立,目前会员总数已突破1800家,由七个分会分别管理:北京、南京、珠江三角州(广州、深圳)、上海、沈阳、西南地区(成都、重庆)和天津。中国欧盟商会是获得欧盟委员会和中国政府机构认可的欧盟企业在华独立代表机构,旨在为欧盟企业争取更多的市场准入,改善其运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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